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调整规划(2022年版)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推动《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2123 号)的落实,结合以往规划编制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调整规划(2022年版)》,规划年限为2017-2030年。为推进规划顺利落实,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调整规划(2022年版)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简要介绍
规划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区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调整规划(2022年版)
规划调整概况:取消原规划近期(2017-2020年)永安集团2台65t/h燃煤蒸汽锅炉,新增2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1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将永安集团现有1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纳入规划,作为备用锅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海洋
联系方式:139****4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4-2570177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hFiAKk4-GrMGkb_8VUMyA
提取码:w3g0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辽阳市交通运输局或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反馈意见,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