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2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副主任魏广才、王继明、李德新、孔保宝及秘书长张兰军出席会议。副市长范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及市监委、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出席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范建民关于提请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刘硕才关于提请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会议决定任命袁小波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关于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了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和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接受了温建军等六名同志的辞职申请,并作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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