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关于及时落实孝老爱亲奖补资金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陵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孝老爱亲”资金奖补的实施办法》(陵脱贫攻坚办字〔2018〕53号)精神,为及时精准将“孝老爱亲”奖补资金发放到贫困对象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政策。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孝老爱亲”奖补资金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0周岁以上的独户贫困老人及其子女清楚“孝老爱亲”奖补资金的享受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间要求。
二、及时申报登记。各政府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贫困村立即开展登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自愿参与并进行申报,申报同时要提交相关有效凭证。
三、认真落实公示。工作人员要深入贫困户家中,通过查验相关凭证,落实赡养费支付情况。确定“孝老爱亲” 奖补资金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按时汇总上报。各乡镇要将各贫困村上报享受奖补人员的名单按要求的格式进行汇总,于10月底前将汇总表、花名表的纸质和电子版统一上报到县民政局,民政局按上报花名拨付奖补资金。凡符合奖补条件,因故错漏或未按时上报的,不再补报。
五、确保资金安全。奖补资金是扶贫专项资金,严禁平均分配、二次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陵川县民政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