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可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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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日前,根据《晋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规程》的规定,我县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工作开始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从2017年11月20日起,可按规定到陵川县失业保险所申报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职工在单位提出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委托单位代行申报。
具体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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