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12月26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副主任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张永忠、张宝明,秘书长张利军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王旭明主持预备会议。孙金明、吕昌政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列席会议。
会议对《阳泉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阳泉市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阳泉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农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和机关副调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6名市人大代表。(杨柳青 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