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主体的公告
依照山阴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山农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现计划2021年秋冬季在我县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财政予以支持,望有规模能力的实施主体报名参加,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登记注册2年以上且两年内无安全事故,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机构健全,运营规范,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且市场监管部门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3、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账簿齐全,版面制度上墙等。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报名条件参照实施方案(山农发[2021]35号)文件精神。
6、报名时间:2021年8月5 日至8月 11日。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申请(乡镇加注意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组织的固定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照片,财务状况相关证明和方案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报名地点:山阴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武日江
电 话:7071454
山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山阴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