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查处物业公司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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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市工商局依法集中对我市公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针对市区内部分物业公司调查取证。
经调查,近日,市工商局分别对2016年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的5起物业公司滥收费用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21.5万元。这些案件全部是物业公司利用其独占地位实施了对居民用户滥收电费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电力部门证实供电企业对物业公司在居民用电电价价格基础上以每千瓦时折扣0.03元作为其损耗和管理费用。但是,市区部分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相关规定,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分别以每度0.50元、0.53元、0.535元、0.55元、0.60元的价格加价收取电费,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牟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市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5家物业公司的滥收费用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记者 董娟 通讯员 安泽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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