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2月5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朝阳市龙城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为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10日(5日)。
联系电话:0421-7108165
通讯地址:朝阳市龙城新区标准化厂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2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 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路1号(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工程总投资40万元,位于原有厂区内,无新增用地,共设埋地油罐(双层罐)3个,总罐容30m3(10m3/个),年供应柴油100t。 | 1、项目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油品采用地埋油罐进行储存,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柴油密封测量;加油管配备拉断截留阀防止溢油、滴油。安装油气处理系统,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安装油气处理系统后,油气排放的烃类物质将减少约95.5%。
2、场地冲洗废水(包括加油区、油罐区、卸油区的含油污水)经收集排入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油污不在本加油站贮存,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