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综述
我区自2015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以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明确所有权和移交、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建立落实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5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有效解决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保证灌溉工程推闸上水,确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需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即坏即修,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一是制定了《朝阳市龙城区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补助范围为应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急需使用的抗旱灌溉工程和防洪工程等维修养护项目。二是建立项目奖补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不等不靠、积极维修,自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的项目,按照“先修后补”的原则,可先实施、后申报,批复后给予资金补助。三是区水利局与实施主体签订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协议书。村委会实施的应急维修养护项目,由镇农经站开收据,财政报账批复后,由水利工程专户拨付至镇农经站专户,原始***在镇农经站按有关规定记账。其他单位实施的应急维修养护项目,财务报账审批后由财政支付中心向供货企业及维修单位拨付项目资金。四是2015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大营子、大平房、七道泉子等镇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维修水利工程10处,补助资金30.65万元。通过“先修后补”的方式,充分调动了镇村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区水利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明确所有权和移交,做到全区水利工程情况清、底数明,实现了工程产权清晰,明确了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一是组织基层水利服务站水利员和水管员对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调查,认真填写《水源工程档案登记表》、《水源工程单井检测表》、《龙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情况调查表》、《水利工程维修情况统计表》,调查内容包括工程管理情况、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水费收取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调查结果经工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利服务站、村委会、水管员、受益群众代表(5人)及填表人签字上报。二是为更好的做好调查工作,我区为每个水利服务站配备了水量检测仪、GPS、照相机、万能表、打印机共30套,并请专家现场讲解使用方法,保证每眼井的检测数据准确。三是经调查摸底,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机电井875眼,其中,饮水井208眼、灌溉井667眼。四是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期分批确权,出台《龙城区农村水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范围、内容,细化占用补偿标准,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发放了“两证一书”。目前共发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66本,发放使用权证书66本,签订管护协议186份。镇街做好水利工程移交手续、验收手续及工程附属设施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好入账手续,先点后面,点面结合,全面展开。通过以上措施,明确管理权、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实现了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目的,确保水利工程管好、用好,长期发挥效益。
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有效解决了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的问题。一是在工程建设前工程项目所在镇村严格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四议”: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一审”:即镇党委、政府审核;“两公开”: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二是制定了《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程序》、《龙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有关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三是制定了《龙城区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资金申请表须经村、镇、水利局、财政局层层审核签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在水利工程建后管护上实行政府量化指标考核,强化镇村管理责任,区政府印发了《朝阳市龙城区农村水利资产管理意见》(朝龙政办发〔2014〕43号),把工程管护工作提升到政府管理层面,明确了工程管理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人。通过改革,实现了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体化,完善了资金拨付程序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达到了项目建设方式合理,项目管理规范的目的彻底改变“我干为我要干”的观念。
建立政府绩效考核为基本依据的奖惩办法,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有效解决了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和管护机制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2015年以来,我区连续3年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区政府与镇政府签订了管护责任状、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管护协议。二是制定了龙城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各镇街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改变重建轻管现象。三是2017年年末,根据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对各镇街进行绩效考核,公开打分,根据打分高低排名,对工程管护好的镇街及村屯,加大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和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并增加下一年水利项目;对工程管护一般的镇街主要领导要向区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对管护不到位的镇街暂停或核减下一年水利项目。通过改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责任,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落实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主要是拓宽了经费筹集渠道,解决了管护经费问题。我区制定了《朝阳市龙城区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区财政局从本级水利非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区级留成部分,按50%的比例设立区级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支持公益性农村水利工程的维修和养护,目前资金总额达70万元,余额可结转。这些举措,使小型水利工程得到了及时维修养护,特别是农村饮水工程即坏即修,保证了水利工程发挥正常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