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平县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发布公告
2021年建平县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发布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8号)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平县将在部分乡镇场街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特发布此公告。
一、总体要求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轮作是统筹推进提升耕地质量和调节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耕地轮作制度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引领,创新思路、久久为功,持续推进轮作工作。 二、主要内容
耕地轮作实施时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全县耕地轮作面积10万亩,轮作地块三年不做调整。轮作实施对象主要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推行玉米、花生、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作物进行作,适当扩大油料作物生产,形成合理的种植模式,持续提升耕地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具体的轮作模式有:杂粮—玉米—马铃薯; 杂粮—玉米—油料; 马铃薯—玉米—杂粮; 大豆—玉米—油料; 杂粮—玉米—油料;杂粮—马铃薯—油料; 杂粮—大豆—马铃薯; 玉米—杂粮—马铃薯; 玉米—杂粮—油料; 玉米—大豆—杂粮等。也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涵养地力、市场主导等原则,不突破轮作品种范围等要素进行轮作。
三、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150元/亩。
(二)补助方式。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轮作试点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建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