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党报党刊的故事主题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发挥党报党刊思想舆论主阵地的重要作用,提升党报党刊阅读使用效果,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注重创新理论学习、养成阅读使用党报党刊的良好习惯,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心装“国之大者”,切实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为盘锦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舆论支持。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市邮政公司联合举办“我与党报党刊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二、征文对象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生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不限,文章字数在2000字以内,题目自拟。作品要求围绕阅读使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辽宁日报》《共产党员》《盘锦日报》等党报党刊订学用的经历、体会,突出主题,内容健康、文笔流畅,注重思想性和故事性,见人、见事、见精神。
2.征文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如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征文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允许主办方对来稿进行调整。征文作品不予退还,提交即视为作者已同意主办方无偿公开发表。主办单位享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3.作品格式:页面大小为A4,标题字体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字体为17号仿宋(GB2312)字体,行距为1.34倍。文末附作者姓名、单位、学校、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征文以word文档格式进行报送,文件名的格式为:个人“我与党报党刊的故事”征文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将在各媒体平台发布获奖名单并择优刊发宣传获奖作品。
五、投稿要求
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发至区委宣传部:xcb587@126.com
联系人:贾韦晶
联系电话:0427-2360816
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