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为了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目标责任制的工作力度,西丰县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营造抓好党建工作“促和谐”,落实党建目标“出成果”的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模范带头”作用。县委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在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实行党建目标责任制。全县492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承担本单位、本系统内一定的党建目标责任,带头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确保党建目标“不落空”。各基层党委还实行了抓党建目标责任“分工制”。定期组织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研究党建工作,实行“例会制”。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中开展了“四包扶”活动。即每名班子成员包扶一个党支部、一个党小组、一个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一个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将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考核的“定量分析”制度。每年初,县委都要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对工作目标分解量化,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定性定量,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实行工作目标“百分考核制”。每年,组织专门力量下基层调研,然后,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基层实际,确定目标责任制,并对考评内容进行“定量分析”,确定每一项的考评分数,力争目标科学、合理,使党建工作抓起来由“虚”变“实”。在实行目标管理中,为提高“责任制”的效果,还明确了工作的时间进度、阶段性目标、工作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考核标准等,从而,使党建目标责任制由“软任务”变为了“硬指标”。 三是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综合评价”体系。在实行目标管理基础上,为检验责任制的实际效果,县委进一步完善了督查制度,成立专门督查办公室,负责目标责任制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各基层党委实行“自查”,对目标完成情况、班子成员抓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基层支部落实工作目标情况等进行自我评价验收。最后,根据自我评价结果,由县委考评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并在实地验收、科学考评的基础上,按照目标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确定排名,从而,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兑现奖惩的“评优选差”措施。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抓目标责任制的奖惩措施,县委将党员领导干部完成目标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对完成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对完成不好的,责令其整改,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履行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李波
责任编辑: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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