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
(二)组织编制、修订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市区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其他规划编制工作。
(三)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核提、审查。
(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城市环境、园林绿化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工作。
(五)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和组织评审工作。
(六)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执法和监督。
(七)负责县区城乡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跨县区城乡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城乡规划科技信息、城建档案管理、城乡规划科研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指导规划人员业务培训。
(九)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菏泽市规划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督办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城乡规划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局涉法文书的审定、移送、移交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党群工作;负责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四)总工程师办公室
组织编制、修订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知道城乡规划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开发和信息处理;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指导各县城市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规划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市区规划区以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定点,合法《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市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参与编制、审查详细规划;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六)建筑工程规划科
参与编制市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建筑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参与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七)市政工程规划科
参与编制市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城市道路、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等市政专业工程规划;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业工程规划,实施对专业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监督检查科
负责城市规划批后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规划投诉及信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九)县乡规划科
参与拟定全市村镇发展战略;负责全市县城意外建制镇、乡和村庄的规划业务指导;参与编制、修订全市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区村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县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牡丹区分局、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分局为市规划局派出机构。
下属事业单位
一、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承担重大规划项目和各类规划设计要点的前期研究及编制任务;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维护工作;承担各类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及城市规划信息开发相关工作。
二、菏泽市城建档案馆
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城市规划区内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及其有关资料;对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各县区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和科学编研工作。
三、菏泽市规划局财务监督室
规范和加强市规划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组织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及财务审计制度,编报局系统经费的预算和实施,组织收入并合理安排各项资金;规划项目资金的征收、上缴及资金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财务业务的指导、监督和审计,局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金额的审核和预缴;局系统财会和审计人员的培训。
四、菏泽市建设工程勘察院
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
五、菏泽市测绘研究院
菏泽市测绘研究院,成立于1991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菏泽市规划局,是我市资质最高、具有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我单位现有正式人员67人,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人员63人,其中,注册测绘师有6人。
我院肩负着国家测绘坐标系菏泽区域生产安全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同时还承担着菏泽市基础测绘工作,为菏泽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智慧城市建立提供和更新地理信息数据。主要业务为: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测量、日照分析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变形(沉降)测量、形变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竣工测量等;还可承担丙级地籍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等。
菏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菏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建于1997年,是隶属于山东省菏泽市规划局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我院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0人,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10人,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32人。 作为菏泽市具有生产规模和技术实力最强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直接为城乡的规划编制和各项重点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多个规划设计方向: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园林景观设计等。2006年12月,我院荣获山东省建设厅首届“十佳规划设计院”称号。近年来,编制的规划项目先后获得国家级三等奖3项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省级二等奖7项,省级三等奖20余项,市级奖励5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