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手持式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手持式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HWX2015-01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预算金额:372000.00元,主机和氨气、硫化氢等传感器,数量6套。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中必须包含委托代理人,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投标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核的审计报告);
7.代理商需要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企业自行去检察院查询)
9.投标人参加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公告的发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柒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参加询价会议的供应商在201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否则报价无效。
交纳询价保证金信息:
(一)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二)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三)账号:2455 2219 6134;
注:询价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询价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 ”为准。
七、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报价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59****2347或邮箱:sdfzcx01@163.com)。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1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
法人代表:杨自源
项目负责人:刘站长
联系方式:0530-7369036
(二)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法人代表:王淑舜
联系方式:0530-2072555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2347
十、详细内容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fcg.gov.cn/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