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失效关于对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
HZCR-2017-0350001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对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
批 复
定陶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菏泽市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报告》(菏定价呈〔2016〕4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有关规定和菏泽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定陶区第一中学于2016年秋季开学起已全部迁入新校区,其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元。
二、学校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收费全额纳入财政,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生宿舍住宿情况等一并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标准自2017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试行期至2018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定陶区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7年1月23日
定陶区第一中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学校名称 | 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住宿人数(人/间) | ||
定陶区 第一中学 | 住宿 用品 | 床、橱子 | 47.42 | 8 | |
室内 条件 | 卫生间、淋浴器、阳台、集中供暖、空调、洗脸盆 | ||||
其他 条件 | 公用电话、每楼层配有公共盥洗室、热水器 | ||||
管理 服务 | 1、有专职门卫、传达,有健全的管理制度。2、配备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卫生间、室外公用设施及走道的卫生清扫。 |
菏价费发〔2017〕3号定陶一中住宿标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