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192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一
一、合理确定工作目标
围绕特色种植、畜禽养殖、食用菌栽培、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特色文化等七个领域,至2020年,形成60个专业乡镇、2000个专业村,其中40%的专业乡镇、20%的专业村达到省级以上示范标准。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展规划。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与实施“扶贫攻坚”相衔接,做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各县区在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详细发展规划。
(二)确立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依托菏泽人文和传统优势,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突出瓜果、蔬菜、畜禽、牡丹、山药、芦笋、中药材、食用菌、林木加工、水产、观光农业等产业。
(三)培训培养带头人。2017年,完成一村一品示范村中4000名农民的技术培训,到2020年,对所有示范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遍。
(四)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全面完成专业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任务,达到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专业村镇建设服务工作。
(五)加快品牌培育。着力抓好我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建设,做好与品牌专门研究推进机构的合作,充分结合地方特色和文化积淀,尽早设计推出本地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形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搞好农产品质量认证,目前我市农产品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已达676个,2017年仍将增加100个以上。
(六)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和扶持对本地农户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增强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的带动能力。到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00家,力争到2019年农副产品加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0亿元,形成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林木加工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到2020年全市市级及以上示范社达到500家;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探索建立股份合作农场;2017年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现农民合作社全覆盖,并与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对接。
(八)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交通便利地区市场建设。2017年,80%以上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创办电子商务网店,2020年,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达到300亿元。
(九)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交易大厅,为土地流转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目前,建立了8个县区级土地流转服务大厅,163个乡镇流转服务中心,5213个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我市共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241.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1.2%。
(十)发挥好驻村帮扶作用。建立县乡科技人员驻村帮扶制度,重点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镇倾斜,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驻村帮扶人员的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帮助帮包村理清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每个村有1—2个特色产业。
(十一)抓好典型示范引领。坚持抓点带面,稳步推进,坚持用一户带多户,用一村带一片的办法,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乃至“一乡一业”的新格局,最终形成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
三、制定扶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从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村镇。
(二)金融支持。加强对专业村镇的信贷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用于其季节性、临时性资金需求,积极探索对专业村镇农民合作社和农户授信机制,根据其产业发展和经营状况,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三)项目支持。有关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扶贫开发等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优先支持 “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村镇。
(四)基础设施支持。村村通公路项目向“一村一品”专业村倾斜,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搞好农田基础设施配套, “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种植类专业村实现农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调度考核
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做好情况调度汇总,定期通报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进情况纳入全市对各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考核考评办法,对各县区组织实施情况等开展督促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