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与《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食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方案,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抽检品种、项目。抽检品种包括餐饮服务环节易产生风险隐患的自制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抽检项目主要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化学污染物、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共8个品种,908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见***1,各县区任务分配见***2。
(二)抽样场所。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监督抽检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等。专项抽样需要覆盖的重点单位:各县区集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高中、职业高中,重点高校(菏泽学院、齐鲁工业大学、菏泽医专、职业学院、家政学院等),部分农村乡镇中学、幼儿园。
(三)时限要求。11月15日前完成抽样工作,承检机构应于抽样完成后3日内将抽样信息按要求录入国抽系统,于11月30日前完成实验室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及抽检结果分析报告,并将检验结果按要求录入国抽系统;于2021年2月30日前完成后处理并将后处理结果录入国抽系统,市局将统一在市局网站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二、职责分工
(一)市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1.负责全市抽样工作;2.调度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3.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4.信息公布工作。
(二)各县区局负责本辖区的监督抽检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实施样品抽取工作;2.接收并送达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3.组织实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并报送市局;4.将核查处置结果录入国抽系统等工作。
(三)承检机构负责检验、检验结果分析等工作。具体职责是:1.协助实施样品抽取、购样费支付、样品储运工作;2.负责样品检验并将样品信息及检验结果录入国抽系统;3.《检验报告》寄送;4.检验结果汇总及分析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样品抽取。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抽样学校的每个食堂都要覆盖。抽样人员应在样品封条和抽样单上标注样品编号,被抽样单位应当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抽样工作。
对于自制食品,抽样时需在抽样单上备注栏写明产品配方及比例,如单独提供配方需加盖餐饮单位公章。拒绝提供配方的要在抽样单上说明,并由餐饮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由于没有配方无法考虑添加剂带入,检验结论按照无带入判定。
对于预包装食品,务必记录生产日期,尽可能抽取包装完好食品。如果是大包装,拆包抽样时,应将大包装的标签信息填写完整并留取包装照片。
(二)样品送检。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单位送样和寄送文书。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三)样品检验。承检机构接收抽检样品时,应当按照要求查验样品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相关要求入库存放。承检机构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的检验方法和标准开展检验和结果判定工作。
(四)检验报告送达。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直接上传系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要在2日内向市局餐饮科(3份)寄送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涉及外地市的产品要同时向标称生产者所在地市局(3份,餐饮自制食品不需要)寄送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县区局收到书面报告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送达书》送达被抽检单位和标称生产者,履行书面送达手续,依法处置。
检验任务完成后,承检机构应将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和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按省局监督抽检文件要求的电子版格式报市局餐饮科。
(五)异议受理。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六)复检办理。除不予复检的情形外,被抽检单位和标称生产者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市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依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复检程序。
(七)不合格样品后处理。由市局负责组织协调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产品真实性确认和复检工作结束后或超出复检申请期限后,依法立案处置率应达到100%,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县区局处置的在依法处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及时报市局餐饮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组织监督抽检将纳入年度考核,各县区局应高度重视抽检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执法联动。监督抽检应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主动防范,及时介入,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效能。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对应该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样单位馈赠,不得利用抽检工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抽样人员及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及相关规定,确保抽样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对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反纪律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
2.各县区任务分配表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1
监督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
品种 | 检验项目 | 备注 | |
生畜肉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氯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利巴韦林、甲硝唑、喹乙醇、氯丙嗪 | 畜禽肉抽检未调制的鲜、冻猪肉 | |
禽肉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氟苯尼考、氯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甲硝唑、沙拉杀星、替米考星、尼卡巴嗪 | 畜禽肉抽检未调制的鲜、冻鸡肉 | |
淀粉制品 | 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粉条、粉丝、粉皮 | |
豆制品 | 脲酶试验、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 | 豆干、豆腐、豆皮 | |
蔬菜 | 豆芽 | 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 | |
大白菜 | 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腐霉利、多菌灵、甲胺磷、氟虫腈、涕灭威、久效磷、水胺硫磷、硫线磷、甲基异柳磷、唑虫酰胺 | ||
韭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腐霉利、多菌灵、辛硫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阿维菌素、敌敌畏、灭线磷、二甲戊灵、乐果 | ||
芹菜 | 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腐霉利、多菌灵、辛硫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阿维菌素、敌敌畏、灭线磷、灭多威、马拉硫磷、水胺硫磷 | ||
菜豆类 | 克百威、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涕灭威、灭蝇胺、倍硫磷、治螟磷 | ||
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噻虫嗪、吡虫啉、克百威、甲拌磷、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
鲜蛋 |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氟苯尼考、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多西环素、甲硝唑、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 | 鸡蛋 | |
水产品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淡水鱼 | |
食用油 | 酸价、过氧化值、苯丙【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 香油 | |
调味品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 | |
蔬菜制品 | 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砷(以As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香菇、黑木耳、银耳 | |
餐饮具 | 游离性余氯、阳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复用餐饮具 |
***2
各县区任务分配表 | |||||||||||||
牡丹区 | 开发区 | 高新区 | 定陶 | 曹县 | 成武 | 单县 | 巨野 | 郓城 | 鄄城 | 东明 | 合计 | ||
生畜肉 | 10 | 8 | 5 | 5 | 10 | 5 | 8 | 6 | 8 | 5 | 5 | 75 | |
禽肉 | 10 | 8 | 3 | 5 | 10 | 5 | 8 | 6 | 8 | 5 | 5 | 73 | |
淀粉制品 | 10 | 8 | 3 | 8 | 10 | 5 | 8 | 6 | 8 | 8 | 8 | 82 | |
豆制品 | 10 | 3 | 2 | 3 | 4 | 4 | 4 | 4 | 4 | 3 | 3 | 44 | |
蔬菜 | 40 | 30 | 15 | 30 | 4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35 | |
蔬菜制品(干货) | 10 | 5 | 3 | 5 | 6 | 4 | 6 | 6 | 6 | 5 | 5 | 61 | |
鲜蛋 | 10 | 8 | 5 | 5 | 6 | 5 | 5 | 5 | 5 | 5 | 5 | *** | |
水产品 | 5 | 4 | 0 | 2 | 5 | 4 | 5 | 4 | 5 | 2 | 2 | 38 | |
调味品 | 5 | 4 | 0 | 2 | 5 | 3 | 5 | 4 | 5 | 2 | 2 | 37 | |
餐饮具 | 10 | 10 | 5 | 8 | 10 | 10 | 10 | 10 | 10 | 8 | 8 | 99 | |
合计 | 120 | 82 | 41 | 73 | 106 | 75 | 89 | 81 | 89 | 73 | 73 | 908 |
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