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安排,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2021年各项重点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加强整治攻坚,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攻坚任务
(一)施工安全方面
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公示。
2.加强重点风险防控。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深入整治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
3.强化责任落实。组织编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教育培训职责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现场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4.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建造。
(二)房屋安全方面
1.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加强对质量检测行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程创优。
2.推进城市房屋“两违”清查。开展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2021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含县城)范围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隐患问题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2023年底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
3.强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定期研究集中攻坚任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强化调度督导,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纠正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暗查暗访、“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提升监督检查效能。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等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