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要求保证科技普及法顺利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部、中国科协等七部门,近日发出关于学习、宣传和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充分
调动和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顺利实施。
通知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是我国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部重要法律,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对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
学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把实施科
学技术普及法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要组织科技界、经济界、法律界和其他有关各界认真学习科学技术普及法,理解和掌握各项法
律规定,充分认识其意义。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地区把宣传科学技术普及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类学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等单位,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各地普法
组织要将科学技术普及法列入“四五”普法的宣传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形成一个阶段性的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