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恩施州内注册及从业的地方类金融机构许可及备案信息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对州内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类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监管。目前,恩施州内许可或备案的地方类金融机构只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广大群众地方金融知情权,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恩施州内注册及从业的地方类金融机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名录见***)。
公布名录内的地方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暴力收贷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不在该公开名录中但从事地方类金融机构有关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非法地方类金融组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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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丁琼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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