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政务服务大厅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咸安区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有关问题,在实现项目审批落地建设过程中网上办、预约办、随时办的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明确项目秘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程“保姆式”代办帮办服务。现将有关代办帮办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办帮办工作原则
1.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能够当天办结的事项,代办员必须当天到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2.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重大事项是指在建项目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3.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对于当天完成办结的事项应上报领导阅知,无法办理的要做出相应解释,并请求指示。
4.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代办员应向企业做出不予以办理的合理解释。
5.代办服务工作回访制:定期对代办情况进行回访,着重了解代办事项办结率,承诺事项兑现率。
二、代办帮办服务内容
(一)一窗受理代办。专门配备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负责企业的业务咨询、无偿代办及业务联络,受理各类项目代办帮办事项,确保企业项目负责人办事“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进入代办帮办程序的事项,项目代办员(项目秘书)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坚持“能快则快、应办尽办”的原则代办完成工作事项。同时***项目事项审批进程,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项目审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与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直至办结完成将结果送达企业负责人。
(二)全程***帮办。政务服务局选配业务精通、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机关中层干部作为项目帮办员,负责帮办行政审批、向上报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指导、表单申报、业务协调等全程帮办服务。项目代办员受理帮办申请后,必须做到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限时办结,上报件及时办结;要主动协调化解项目报批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向办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和矛盾及时上报部门或相关领导请求协调处理。
(三)统筹协调督办。项目代办员(项目秘书)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督办。对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申办事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碰头会”、“联审会办会”或“现场办公会”,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直至办结有关事项。
(四)实行部门联办。对基本具备审批条件和绝大部分申报材料齐全的在建项目,实行“形式审查、先行受理”,少量材料建设单位承诺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的情况下,先行预审。按照“能并则并、逐步优化”的方法,将建设项目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三、代办服务事项
1.办理企业注册前期工作;
2.办理项目发改备案;
3.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报批;
4.环评报批程序;
5.办理土地招拍挂;
6.办理项目零审批;
7.办理水电报装;
8.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9.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办理施工许可证;
11.工验收备案;
12.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13.其他相关事项。
四、有关工作要求
强化督促检查,政务局项目建设科负责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秘书代办帮办服务分类考核办法,定期对部门帮办服务工作开展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过程有投诉”必查、“代办帮办服务时限超时”排查、代办帮办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三查”倒逼问责制度,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问责,确保代办帮办工作顺利开展。并且每月不定期对审批(服务)事项代办帮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强化延时即时服务和无休日预约服务,执行随时办、即时办、主动办的工作要求和免费服务、志愿服务的代办帮办工作纪律。代办专班以服务项目快落地、快审批、快办理为第一职责,全过程实行热情办理、耐心查询、精确办结,确保责任清单事项及时、高效、有序办结,提高项目落地质效。
咸安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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