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首次启动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服刑人员依法收监执行
应城网8月31日讯:8月29日凌晨2时,市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按照“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意见》的要求,在应城市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华某押回应城市看守所羁押。 社区矫正对象华某是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办事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其社区矫正期间,其在判决书生效后未到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报到,且长期脱离监管,已超过一个月,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以上情况,市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迅速依法召开专门研讨会议,撤销华某缓刑四年的建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市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向原法院提起撤销缓刑的建议,得到原法院的认可,并下达了撤销缓刑刑事裁定书,并及时向应城市公安局递交《关于对罪犯华某进行追铺的函》。 2017年8月26日,贵州省遵义市遵义车站派出所将华某抓获后跟应城市公安局联系,一个由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组成的工作专班赶赴贵州遵义市,成功办理交接手续后将其押回应城市看守所。该对象将依照法院裁定,在监狱服刑有期徒刑三年。 这次联合行动,是应城市首次启动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执行收监。这次执行收监,是对我市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力度的考验,市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将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程序,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市社区矫正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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