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绿源废渣废泥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废旧电路板裂解产物循环利用项目环境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废旧电路板裂解产物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3)项目概况
荆门市绿源废渣废泥环保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6日,是由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70%)和武汉易思睿环保有限公司(出资30%)共同出资设立。荆门市绿源废渣废泥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渣、废泥的综合利用,注册资金500万元。
公司拟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投资3500万元,建设废旧电路板热解产物循环利用项目,年循环利用20000吨废旧电路板热解产物。
(4)建设内容
建设循环利用20000吨/年废旧电路板热解产物生产线。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进料废气和高温提纯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含重金属粉尘、NO2和SO2,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原料成品运输产生。进料和高温提纯废气经降温除尘+袋式除尘器+脱硫+臭氧除臭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脱硫循环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采用厂内处理与委托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相结合。脱硫循环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至厂区建设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再排入化工循环产业园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杨树港。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化工循环产业园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杨树港。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经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缓后,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处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高温提纯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车间使用,脱硫循环废水沉渣填埋处置,机修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在落实环评后,能够得到合理、合法、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小于10%,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实施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周围敏感点能够满足大气环境护距离要求。
通过以上可确定本项目所在高温提纯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结合平面布置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脱硫循环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至厂区建设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经厂区处理后,再排入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杨树港。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因此,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企业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3日之间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金虾路32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E-mail:jmhbs@vi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0724-2499168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