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溪镇落实五制加强信访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并实施栗溪镇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制,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坚持谁牵头办理,谁负责。凡因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发引起上访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分线包片,机关干部包村,镇直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包案件。
三是落实下访制。变被动为主动,镇信访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落实预警制。建立健全信访网络,镇直单位负责人、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本单位和本村的信访信息员,对有可能发生的信访隐患,及时预测,及早分析,组织力量超前处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落实回访制。对于一些当前已解决,但需长期不断落实的信访问题,由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信访工作人员定期回访,掌握各阶段问题解决情况;未彻底解决的,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落实,妥善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过落实“五制”,该镇实现了连续3个月无赴区以上上访案件。(代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