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为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该局从6月起至10月底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重点媒介是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门户类、搜索引擎类、视频类、电子商务类、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互联网站以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等发布的广告。重点区域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两侧、城市出入口等交通部位,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车站等交通场站,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体、公共交通工具显示屏,农村乡镇集镇街道两旁、农户墙体等重要位置发布的户外广告;宾馆、酒店、商场、广场、公园、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医院、药店、商品房销售场所、大型活动现场等重点区域散发的印刷品广告。
重点整治的内容为含有涉及政治言论以及违背中央方针政策的内容,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含有淫秽、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含有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以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招商投资、收藏品类广告含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等内容;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规“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金融类广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误导广告。(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