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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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专项行动督查组第62组于2018年5月20日进驻荆门并开展现场督查工作,现将5月27日督查组交办荆门的问题及督办要求公示如下:
生态环境部第62督查组5月27日督查问题清单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经纬度 | 督办问题 | 处理建议 |
3 | 汉江沙洋段水源地 | 经度E112.61226 纬度N30.7112022 | 经查,汉江沙洋段水源地取水口对岸,二级保护区陆域内(属钟祥市行政区域)有疑似采砂场。现场江边有采砂船,砂场内未发现机械设备,但有明显车辆往返运输的车辙痕迹。总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其中约5000平方米存放大量河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建议对疑似砂场实施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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