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梁子湖区落地生根
本网讯 (通讯员 黄俊涛 陈锐)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居民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鄂州市梁子湖区人社局在该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获益、人人便利”的方针,通过广泛发动宣传、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建立档案等三个方面推进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参保缴费。
通过进村入户深入开展“五讲”,利用讲政策内容、讲参保好处、讲政府补贴、讲参保流程、讲待遇发放的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针对群众关心的多缴多得的政策,制定了专门的宣传单,并面对面地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实惠账;算清个人缴费与领取养老金的对比账,算清基础养老金和财政补贴账;使参保群众进一步明白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道理和好处,引导动员广大适龄居民正确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踊跃参保,不断提高该区人均缴费水平和居民养老保障标准。
二、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会计制度,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做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定期对保险基金进行摸底检查,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抓好经办机构内控稽核检查,定期开展全面自查,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该区经办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做好2018年新增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建档立卡,助力扶贫攻坚。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指导各镇(新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实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及参保资料的收集、登记、初审、录入、到龄人员待遇资格认定和生存认证等具体工作的进度。同时,居保工作人员按照“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资料,筛选出未缴费人员,并及时与各镇(新区)工作人员联系,通知未缴费人员及时缴费,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截止目前,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库资金1560.57万元,城乡居保各项待遇发放率和准确率达100%,城乡居保经办风险管理检查的自查率和整改率达100%,城乡居保的生存认证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中。确保按省人社厅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城乡居保参保率要求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