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的督办通知》(荆开环督改指办文〔2020〕6号)的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区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2项整改任务。拟提请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快补齐工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突出短板。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湖北***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担负起保护长江的时代使命,集中力量打好十大标志性战役。
三、整改措施:
1.对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严格监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以村为单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90%,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9%。
3.建立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长效保障机制。
四、整改效果:
1.制订了《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开发区功能区域范围内污水收集排放行为。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2座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提升泵站和11座污水节制闸,建成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87.2公里。强力推进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改造250家,剩余37家力争今年底全部完成改造,确保全区污水应收尽收。
2. 新建成2座垃圾中转站,全区建成投运生活垃圾中转站8座,月收集生活垃圾能力达到6000吨,垃圾渗滤液定期托运至申联污水处理厂处置。实施“清洁乡村”专项行动,辖区内4个乡镇场、60个行政村形成了“户分、村收、镇集、区转”模式。
园区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实现应收尽收,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5日(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开发区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16-8333782
联系地址:荆州开发区豉湖路58号管委会院内6号楼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