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市人大检查组赴荆州区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
8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应军带领检查组一行到荆州区,对荆州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荆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远重,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厚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华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长江办)、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港航中心、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和座谈。
8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到明月公园检查了湖泊和湿地保护修复情况,到荆州区船舶污染转运接收码头检查了船舶污染防治情况,到郢都水厂取水口检查了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河湖岸线整治修复情况,到湖北宇祥畜禽有限公司查看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到八岭山镇三桥村检查了厕污治理情况,现场听取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及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9日上午座谈会上,王厚强汇报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长江保护法在荆州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各与会单位分别发言,畅谈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的做法、经验、困难和意见建议。
张远重从水环境治理、大气综合整治、固废处理、美丽乡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厕所革命等方面汇报了荆州区近年来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张远重表示,荆州区将坚决落实会议要求,将长江大保护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在“十四五”发展中“一线串珠”,把长江大保护工作安排好、布置好、落实好、推进好,达到好的效果;在乡村振兴上,坚持绿色产业优先发展,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夯实耕地底线,加快推进“非粮化”耕地整改工作。
邓应军对荆州区乡村振兴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荆州区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高度重视,制定了配套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执行是坚定的,成效明显。
邓应军强调,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这是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后的第一次执法检查,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法律条款逐项进行自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直面短板,既要有定性,也要有定量,还要有成因分析,形成自查报告;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做好落实法律相关具体工作的协调,确保法律得到贯彻落实。
邓应军还结合荆州区实际,就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源头治理、依法行政、生态修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指导建议。(荆州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