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竹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不断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第8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进行了梳理,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负面行为清单。现将《竹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予以印发,请各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认真学习,对标对表,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各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给招标人当好参谋与助手,依法依规开展代理工作;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必须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客观的进行评审。
***:《竹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
2021年7月6日
***:竹溪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负面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