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宜昌分公司双抽凝汽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改造项目简本公示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双抽凝汽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改造项目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报告书简写本
1.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现有三台高压煤粉锅炉,两台双抽凝汽式汽轮机,中压蒸汽通过机组抽汽系统得到,中压蒸汽抽汽量受发电负荷影响较大,经常因为电网负荷的调峰,影响中压蒸汽用户的使用,导致生产系统的不稳定和不安全。目前,公司煤气化以75%负荷运行阶段,现外供规格为4.1MPa,425℃中压蒸汽228.4吨/小时,这部分中压蒸汽全部供于厂区的尿素生产装置和气化生产装置。在厂区新建乙二醇项目后,新增3.9MPa、410℃中压蒸汽量为130吨/小时,新增10MPa、535℃的高压蒸汽量约120吨/小时,为满足中压蒸汽的需求量,需新增中压蒸汽供应量,同时增加锅炉供给高压蒸汽量。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将现有的2#双抽凝汽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这样既可满足中压蒸汽供应量,又能避免锅炉超负荷运行。
拟建项目位于宜昌分公司原有的2#双抽凝式汽轮机厂房内,该厂址用地为湖北化肥厂动力站项目用地。
2.工程内容
拟建项目总投资1558万元,将现有2#双抽凝式汽轮机组改为背压式汽轮机组,包括电气仪表。
3.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3.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双抽凝汽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改造项目为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第3项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2厂址可行性评价
(1) 本项目位于湖北化肥分公司厂区内,为厂区规划用地,其建设地点位于枝江经济开发区楚天化工园区内,根据《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楚天化工园区内以化工为主的企业。以承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化工产业梯度转移,以对外招商引资为主发展园区经济。该园区规划地段位于枝江市区的东北部,北以工业大道为界(湖北化肥厂铁路专用线以北),南邻迎宾大道,东以四季港东边为界,西以杨家荡水库为界。地段上有双寿桥路南北向贯穿,以现有的工业企业为依托开发较大规模的三类工业项目,该园区内现有和规划湖北化肥厂、双寿桥造纸厂、浙江医药、开元化工、宜昌智星、天颐公司等企业。因而该项目建设符合枝江市相应的总体规划。
(2)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后废气的排放量,对下风向和周边环境影响极小。本项目也不新增污水,对于厂区污水的处理不会增加负担。本工程实施后,同时体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全厂资源的综合利用等目标。故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实施满足于环保部门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为湖北化肥分公司的资源综合利用及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的建设与枝江经济开发区的相关环保政策是相符的。
项目定位及执行标准与区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相符。
3.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内各污染物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长江枝江段水质现状较好,各监测断面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磷、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铜、铅、镉和砷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
(3)项目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级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预测及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仅仅是将原有的双抽凝式汽轮机改建为背压式抽凝机,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均没有产生新的大气污染源,也没有新的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在设计过程中燃煤量及烟气排放量也均没有发生改变,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噪声
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0-38 dB(A),叠加现状值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地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只是将原有的双抽凝式汽轮机改建为背压式汽轮机,汽轮机中的蒸汽量没有增加,且冷凝水全部回流循环利用,污水排放量没有发生改变,没有新增的排污口和污染源。本改建项目基本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5.污染防治措施
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物料运输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运输车辆应限制车速;主要交通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将空压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噪声防护用具,并按规定时限作业。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种生产废水,如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等,应设计简易沉淀池进行初步沉降处理后再向外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由工程车辆集中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5.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发电机组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电机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拟建工程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根据噪声产生的特点及位置情况分别采取减振、消声、吸声及隔声措施。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音设备,对大功率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
6.第一次网上公示情况
本次环评在2013年6月25日对项目的概况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7.评价初步结论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双抽凝汽式机组改背压式机组改造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要求,满足火电行业一系列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项目建于湖北化肥动力站厂房内,选址与发展行业符合《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内容和信息反馈方式
1.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高工 0717-4232313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 邮编:443200
电子邮箱:434563067@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杨工 027-87868785-850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邮编:430072
电子邮箱:3796070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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