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的黄石市市级林长体系正式建立。
《方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将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方案》明确提出,至今年底,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4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33.46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1.77%,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水平,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明确提出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着力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严格管控森林资源灾害、提升森林资源生态修复质量、深化林业产业发展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基层林业网格化管理体系等林长制工作七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层层压实责任,让守住生态安全边界的保障和支撑变得更加有力。(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