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严把三道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本网讯 县财政局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中,坚持严把“三道关”, 构筑预防腐败屏障,保护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权益,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提高采购人满意度。今年元至9月全县采购金额5519.30万元,节约资金567.0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32%。
一是严把政府采购程序关,预算管理关到位。按照节俭、效能要求,加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力度,按照部门预算,统一布置,分口负责、分头把关,以“两上两下”规范操作程序,即由财政主管业务股室、政府采购办共同审核,认真编制了县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按程序批准后下达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坚持计划审批看预算,对无资金来源和无年度预算的单位采购计划严加控制。
二是严把服务配套关,提高采购满意度。为服务各单位政府采购,长阳县财政局职能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充实和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提高政府采购评审的专业水准,针对单位需求和产品市场行情变化,在抓好调研的同时,实施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并提供“一站式”服务,以质优价廉、高效便捷,提高采购满意度。
三是严把制度执行关,保障供求两者权益。长阳财政局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把制度执行到位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政府采购宣传,增强单位依法合规实施政府采购意识;具体操作中,坚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方式、操作程序;另一方面,强化检查督促,发现违规操作及时检举,并予以纠正;为防止和纠正违规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该县建立了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实行了政府采购投诉热线制度。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