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由于资源禀赋,湖北省长江、汉江沿岸磷化工产业发达,磷石膏大量堆存,粗放管理加剧了总磷污染,给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带来巨大风险。磷化工产能替代要求落实不力。国家及湖北省从2011年起严控磷化工产业发展,要求不再新建或扩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装置,但一些地区违规新增产能的情况依然存在。2017年,襄阳宜城市聚鑫磷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荆门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磷酸铵建设项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项目均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却获得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已动工建设或具备动工条件。”
二、整改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磷化工产业政策规定,严格产业准入,严格控制全区磷化工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
三、整改措施
严禁新增磷化工企业。
四、整改效果
制定印发了《襄阳高新区内资工业企业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并遵照执行,严格市场准入。高新区无磷化工企业。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755673。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