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保违法可获奖东西湖在汉打头炮
本报讯 (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鄢祖海)记者昨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东西湖区将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奖励,东西湖区目前是武汉市唯一对此进行奖励的城区。
《东西湖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于3月1日试行,居民对8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将获得奖励。这8类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已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转移放射源或从事探伤作业的;辐射工作单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运输、处置放射性同位素的”、“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渗坑、渗井、槽车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在水体中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奖励资金由东西湖区环保局向区财政提出专项申请。奖励金额80至500元不等。举报特别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因及时举报避免了严重破坏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500元以上奖励。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和来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