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168号)
蔡征补公告[2021]第68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大集街鹤林村、彭湾村、银燕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2021-30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其中:农用地17.022公顷(含耕地13.7784公顷)、建设用地5.545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并于2021年7月9日发布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蔡土告字[202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22.5675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金桂大道南100米,大集街征地拆迁还建安置服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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