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国家级和广东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2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涉及我辖区,为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国抽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GC2142***********76,样品名称“手工小麻花(甜辣味)”,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4-15,不合格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是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1年6月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2.广东省抽不合格食品抽样单号SC2144***********34,样品名称“冰豆糕”,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5-14,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是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1年6月2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立即停止销售2批次不合格食品,并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生产2批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并案处理,于2021年8月11日,下达襄市监罚字〔202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执行10100元,上缴国库。
四、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收到2批次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生产原料索证索票制度,严格生产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杜绝类似事情发生。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生产食品。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樊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