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72
南漳县徐庶庙村高速路出口沿线露天堆存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气味刺鼻,渗滤液流入自然沟渠。
二、整改目标
完善建筑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全面整治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建筑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全面清理整治垃圾露天堆放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襄城经济开发区)
四、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襄城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日常清扫保洁频次,提升城市洁净度,清理暴露垃圾及卫生死角,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秩序。
(一)制定了《襄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和《襄城区贯彻落实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方案》及《襄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办法》,从人员、制度、垃圾转运、日常保洁、经费保障等方面严格考核,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同时,由督查专班人员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市区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对乱堆乱放垃圾及时发现,及时督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督办回头看。
(二)城区垃圾由区环卫所、九州、四海等6家专业城维公司负责,每天将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往各转运站,各转运站分批陆续送往襄阳恩菲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在乡镇垃圾转运方面,严格执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由各乡镇村民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将生活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箱内,各村保洁员定时、定点***将农户的生活垃圾用清运车辆运送至钩臂式垃圾收集斗中,再由襄城清运公司做好日常垃圾收运,最终转运至襄阳恩菲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目前,襄城城乡垃圾收运工作基本达到日产日清。
(四)建筑垃圾处理方面,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文件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襄城区城管局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管理,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进行全程监控。乡镇建筑垃圾,由城管局环卫办责成当地乡镇办事处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运入市政集团所属的尹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 11 月 22 日-2019年 11 月 28 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果秀莲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