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枣阳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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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326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09-14 | ||
标题: | 关于在枣阳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警报;防空警报信号;市民;国耻;空袭警报;城区;人民政府;定于;月;枣阳市人民政府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人民政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定于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整,在枣阳城区统一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响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空袭警报(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和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分别为5分钟(即:9时整鸣放预先警报、9时8分鸣放空袭警报、9时16分鸣放解除警报,9时19分结束)。鸣放的目的是扩大和加深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和了解,并提醒广大市民警钟长鸣,勿忘国耻!市民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现予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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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5:43: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