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江岸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武财监〔2018〕294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的规定,江岸区财政局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依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6〕77号)和《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2017〕54号)规定,经随机抽取确定2018年江岸区会计监督检查对象为:江岸区天乐幼儿园、江岸区快乐天使平安苑幼儿园和江岸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三家单位。
二、检查内容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规定,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核算是否真实、完整、规范;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收支是否符合规定;
2、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执行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的现象;
3、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和财经制度落实情况、“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资产管理、三重一大等内容。
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对被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发现重大问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从严进行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18年5月至9月,由江岸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严格按财政监督检查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或线索。
联系电话:82739076
特此公示。
江岸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