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科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新科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硬质合金制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一期6栋10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新科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原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华南路29号中南机电工业园内,拟整体搬迁至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一期6栋102号厂房,淘汰一部分旧设备,新增部分设备。搬迁前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类型和生产规模均不发生改变。搬迁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96.92m2,总建筑面积为696.92m2,厂房划分为办公区、湿磨区、酒精干燥区、混炼区、挤压区、烘干区、烧结区、表面处理(喷砂)区、包装区、成品库、原料库、固废暂存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项目年产硬质合金8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混料粉尘经自然沉降、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干燥工序酒精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无组织排放。烧结工序成型剂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烧结以及干燥工序间接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湘江。 3)噪声:在项目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声环境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