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近日,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7号),向社会公布全省284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195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同时公布的还有相应评审机构的评审级别和评审范围,组建单位和承办机构,以及评审机构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目录公布的评审范围逐级向相应评委会申报职称。
《通知》明确,对全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备案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核准备案。未经核准备案的评委会,或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对其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不认真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取消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评委会目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增设、调整或整合评委会的,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纳入目录。纳入目录的评委会,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评审范围,规范有序地开展相应层级、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楚仁轩)
《湖北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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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希帆
责编:黄啸
审核:何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