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信访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向阳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统筹协调、检查指导、情况报送、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建立“局党组抓全面、局班子抓分管、股室抓具体”的工作格局,并提出确保“两个100%”目标,即区委巡察反馈问题要确保100%落实、100%整改。分别于5月6日和6月7日召开党组会部署安排和调度,同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印发了《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巡察工作反馈会议讲话精神的通知》《中共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5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落实的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区信访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2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22项,需长期坚持的12项。共新建规定制度4个,新修订规章制度3个;共收缴和清退通讯费0.925万元。
(一)聚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精神缺乏深入了解”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管理。4月份以来,党组集体学习研讨4次。二是党支部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带头学,带头讲,4月份以来局班子成员领学领讲4次,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工作进行深度融合。三是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和教育信访党员干部结合党史专题学习教育,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撰写学习心得8篇。
2.“为民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了“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区、镇两级全面推行了联合接访,区司法局在逢“8”区长接待日进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维权。完善了硬件设施,在设立候访区、登记区、接访区和办公区等四个功能区的基础上,来访接待中心配备了老花镜、饮水机、医药箱、服务指南等便民设施,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在接访中心外墙、候访室增加了2个电子显示屏,宣传法治信访,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和对系统工作、国家时事、惠民政策等的宣传,利用网络、媒体等新型快捷的宣传方式,主动及时与群众做好互动。5月份组织开展了“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5月20日上午,线下组织7家单位在伏波广场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共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35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次。各镇各单位组织了16场次宣传,发放30000余份送法下乡。线上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标语,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传条例知识和信访法治相关内容,报道信访法治宣传活动。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在门户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上传工作动态31篇、政策文件6个、通知公告9篇,便于人民群众了解信访动态、依法信访维护权益。四是信访事项办理业务向好。1-6月份,渌口区信访事项受理、办结、办理规范等均在全市10个县市区内排名第一。
3. “工作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法打击违法信访人员。强化部门的联动协助,对发生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加强调查取证,依法坚决打击处理,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2021年来依法训诫34人,刑事立案3人。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信访业务群方便指导业务,推动工作又好又快完成。4月份组织了8个镇和部分区直单位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赴怀化市溆浦县考察学习化解信访积案经验(用群众的办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严格考核和日常督导。省、市今年继续将“三无”单位创建作为激励担当民生实事之一。区信访联席会议下发了《渌口区“三无”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将积案化解、进京越级访、集体访都纳入了考核范围。同时印发《渌口区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对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信访件办理推诿塞责、敷衍了事被责令退回重新办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不定期通报,至目前,已下发通报2期,督促9家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办理、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四是重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定期分析信访形势。4月份以来,研究“积案化解”“三无创建”“特护期服务保障”等工作4次,定期在特护期前进行了信访形势分析。
4.“脱贫攻坚重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指定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形成了系统、完备的资料。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对近三年来,结对帮扶干部变动人员和贫困户台帐进行了更新,形成了台帐。三是按照乡村振兴局要求,每两月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协助贫困户搞好家庭卫生,持续做好技术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医疗救助、教育扶持等政策宣传工作,谨防贫困户再次返贫。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5.“财务管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财务审批和风险把控,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并制定了《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会计、出纳职责,规范财务审批和办理程序,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细化了日常公用经费报销要求;特别规范了特护期的资金使用,要求特护期间所有经费支出均报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予以支付。并定期开展自查,力求财务管理方面不出纰漏。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支出严格按规定通过电子卖场走政府采购程序。三是认真执行政策。学习财政有关文件,坚决落实政策,按照上级文件,2020年2月起,严格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基数的核算。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立行立改,对整个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因我局办公用房为老式建筑,原阳台漏水封闭后形成套间结构,无法更改,在104、105、201、203四间办公室后设置了资料室,经整改已达办公用房使用要求。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对廉政责任进行了分解并形成清单(株渌信党〔2021〕2号)。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不同,承担“一岗双责”,抓好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转变思想,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对基层党建、群众工作、干部作风等方面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对作风较粗暴的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端正态度,认真处理群众来访,确保局内风气良好转变。三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来班子成员约谈办公室、财务等重点岗位6人次,与其他人员谈心谈话12人次。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并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今年来,局班子会对“三无”创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登记室改造、人民满意窗口打造、7月份新进人员安排、信访法治宣传、积案化解、特护期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人员安排、基建项目都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完善了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参会人员一一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形成会议决定。
(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的问题
9.“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华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重要内容。二是按照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年来我局共召开2次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10.“舆情处置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信访领域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机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信访网络舆情与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舆情监督管理员,及时对涉及管辖范围内的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和引导,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开展党的教育活动,切实按照******提出的“三个转变” 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担当,从思想上提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变重复上访为***回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信访工作稳步提高。
2.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从制度管理层面进行完善与创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在财务管理上。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和办理程序,特别是特护期的资金使用上,要严格审查,规范使用。二是机关内部管理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制度管理。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信访条例》 宣传上,要有持续性和经常性,要把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信访问题在规定时限内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要及时***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4.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局党组要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激发全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5.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和公务卡还款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6.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一是主动谋事创业,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带头人,主动作为;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班子成员带头攻坚克难,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731-27619522
邮政信箱: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信访局党组(邮编412100)
电子邮箱:724455565@qq.com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信访局党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