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抵纳水电站退出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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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省水利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现将《纳雍县抵纳水电站退出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纳雍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拨打0857-3521680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857-3521680
***:纳雍县抵纳水电站退出方案.pdf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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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1:08: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