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食药监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2017年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重点
即日起至2019 年1 月10 日,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特点,以小餐饮集中区、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小微餐饮店、饮品店、“网红”餐饮单位、网络餐饮服务无证经营为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进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具体情况,使用《宝应县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情况排摸表》进行调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思路,加强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地检查,检查实体餐饮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网上公示的信息是否与实体店信息一致,是否按要求履行原料控制、加工操作等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是否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重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具备实体店铺、不在许可场所加工食品、超范围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订单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使用的包装容器不符合食品相关产品要求、加工场所脏乱差等行为。
对第三方平台要重点检查是否履行相应备案要求、是否按规定执行入网资质审查登记、是否对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监测、是否按要求公示许可证和量化等级信息、公示的信息是否清晰准确、配送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等行为。
(三)严查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拒绝整改、恶意违法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要严肃查处,要查处一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环境卫生差、操作不规范等情况的,要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案要及时与执法大队和科室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对无证套证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重点打击通过伪造证件入网经营现象,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工作落实
要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等要求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检查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推进社会共治
要鼓励和引导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食品制作过程直播或实时图片嵌入商户页面,在商户页面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使看后厨、寻“笑脸”订餐成为消费习惯,实现透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三)加强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网络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网络订餐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积极回应消费者关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分局于2019 年1 月8 日前将整治工作小结和《宝应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2)报送局餐饮科。联系人:何友兵,联系电话(传真):138****2186,邮箱: byhyb@126.com。
***1.doc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