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关于依法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统一安排,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局将依法对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进行核查追缴,受理投诉举报违法违纪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1、领取待遇人员已经死亡,但参保人家属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仍然领取养老金的;
2、同一时间段内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
3、同一时间段内跨地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4、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核查追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先停、再查、后追”要求,将对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依规进行停发和追缴,拒不退还的,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 ,有欺诈骗保情节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监督,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受理机构将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514-88915182 0514-88232767 0514-88275653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