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63件75人 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今年2月,炉山镇杏州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管新荣贪污民生资金59997元被查处,并于6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近日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个实例。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打“老虎”、狠拍“苍蝇”。
据了解,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反腐资源,妥善处理履行纪委职责与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发挥各部门作用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突破力度。同时,完善办案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县纪委积极派人指导,参与调查,确保案件的查处率,形成“纵向指导、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的联合办案局面,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提高了办案效率。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时,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大案要案,突出“五个必查”,即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必查,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必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必查,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出让中搞官商勾结的案件必查,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必查。
在工作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办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办案人员队伍,办案人才资源库和陪护人才库分别由27名人员和32名人员组成。建成了安全防范设施完备的谈话室,健全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等制度17个,培养了一批办案业务骨干和办案新兵,查办案件工作得到不断加强,案件办理质量大大提升。
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3件75人,其中乡科级8件11人,一般干部11件14人,其他人员44件5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件7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