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对就业情况实行全域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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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2月23日,记者从2016年沈阳市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沈阳市在已建立起市级就业监测体系基础上,将加强区、县监测工作。
一是按月实行分区登记失业率通报制度。各区、县每月对本区、县登记失业率、失业人数、失业人员结构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各区、县对重点企业进行监测。目前,市级监测的重点企业有2000户,下一步要分到各区、县。同时,各区、县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监测企业。对辖区内企业用工规模、待岗、下岗情况动态掌握。三是对各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供求信息按行业、岗位、求职人数等进行统计分析。四是对在领失业保险金人数进行动态监测。综合上述四项监测结果,对就业情况实行全域动态监测。(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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