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四风
9月份以来,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四风”问题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全市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乡镇、村居党员干部自查和党组织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市纪委共派出检查督导组12人次,明察暗访46个乡镇和52个村居,走访群众500余人,发现问题线索12条。
一是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按照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属党员干部自查和党组织审核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乡镇纪委对村居所有“两委”成员、站所主要负责人的自查情况检查核查100%,县纪委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村居数的50%,市纪委抽查核实面不低于全市有问题村居的20%。抽查核实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抽查发现的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审核不认真、不严格、该发现的没发现或者隐瞒包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突出督导检查重点。制定《“四风”问题大排查专项整治重点抽查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87个乡镇有群众反映的700余个村居进行重点排查督导。在委领导包保督导的基础上,从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和6个县市区纪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24个暗访组,采取交叉互查的形式,对全市重点村居和单位进行分批次、不间断地明查暗访和现场督导。
三是灵活应用多种检查方式。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轻车简从,直接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暗访村镇党员干部执行党纪党规情况。市纪委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参加全市“四风”问题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9月份以来,各级共协调媒体记者16批、35人次***报道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所辖单位强化督导,逐级确定责任人,划分包保责任区,不间断开展督导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明查采取与村居党风政风监督员座谈了解、查看村居党组织自查资料、了解乡镇党委和纪委开展大排查工作情况和对“四风”问题查办情况;暗访采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了解村居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