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基层文明创建模式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伟大创举。20多年来,它在文明创建初级阶段发挥了很大作用,有效促进了我们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取向的日益多元和群众主体意识的逐渐形成,群众对什么是文明,如何创建文明,有了自己的认识。由此,我们有必要在原有的精神文明创建体制框架内,对长期以来形成的“灌输型”创建模式进行形式和实质兼得的创新。
近几年来,我们基于婺城区“三大草根创建”的生动实践(社区邻居节、农民文化引导团、草根奖评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指导,从合时、合用的规律性把握出发,对基层群众性创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大胆创新,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以“以尊重为前提、以精神为内容、以群众为主体、以道德为内核”的文明创建新模式———草根文明创建,就是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遵循“知情意行”的文明养成内在规律,坚持群众自行创建、自愿参与、自我教育,实现相互认同、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文明实践氛围,形成“彰显草根价值、弘扬草根精神、展现草根力量”的文明建设新思路,探索一条“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由点到面”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新路子。
草根创建是对原有创建模式的反思性探索,是思想认识和创建模式的一次革新,旨在通过非权力影响力来激活群众的创造力,通过一定的形式去激发群众主观能动性,使文明创建变“政府强势主导、自上而下、注重结果”为“政府重引导、群众唱主导、管创相分离”,真正做到还创建权于群众,并以此唤醒群众热情、释放草根力量。为此,我们应从“坚持民本、注重引导、强化实践”出发,以实现“三转”为目标,积极倡导草根创建模式,提升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力。
一、敢于转变模式,尊重群众创建的主体性和规律性。群众对内在精神满足的追求是“草根文明”创建最持久的动力。要敢于破旧立新,善于创新模式,唤醒草根文明中最有活力的基因,推动文明创建实现模式上的上下、内外转变。一是从以“自上而下”的文明创建为主向以“自下而上”的草根创建为主转变。当前,社会发展已经到一定阶段,精神文明经过20多年的创建,已经进入了比较成熟阶段,到了转型期。因此,转变政府过去带有强制性和单向性特点的创建工作理念和创建方式已经势在必行。一方面创建管理上要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正确的创建工作政绩观,积极破除干部的创建权力观,向基层下放创建权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扰和强制,放手让群众“尽情欢唱”,做到“无为而治”;另一方面创建过程中要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尊重群众的情感,满足群众创建诉求,维护群众的创建权益,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创建,让群众有尊严的生活,自主选择和开展各种创建,做到“有为而治”。二是从以“由外而内”的被动型创建为主向以“由内而外”的主动型创建为主转变。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巨大潜能。要实现深入持久创建并取得成效,就要不断激发并推动群众从自发变为自觉、从被动变为主动。一方面要从满足群众美好精神需求出发,创造更多载体吸引群众自发参与创建,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聪明才智,支持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大舞台上“唱主角”,促进创建更有凝聚力、更有力量;另一方面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需要办的实事抓起,通过文明创建为群众致富奔小康引好路、服好务,吸引群众自觉参与,逐步实现自我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发展。
二、善于转换角色,确保群众创建方向正确和方法得当。草根创建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它改变了过去文明创建主体性不明或缺失的情况,更加突出群众的自觉、智慧和创新精神,是一种更符合群体行为学、心理学要求的文明创建模式。要积极转换角色,重新定位,既要自觉地站到群众中去看待和管理创建,又要跳出创建搞创建,做到创建工作“收放自如、松紧有度、富有成效”。一是逐步从活动直接组织中退出,着力跟进创建规范工作。要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防止政府职能越位,实施管创分离,把主管部门有限的人力管理资源和更多的工作精力,放在方向性把握、规范化指导上来。要强化领导,把握大局,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谋划,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紧跟时代不掉队、服务大局不懈怠;要强化责任,抓好引导,用各种办法联动、促动、推动群众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要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切实加强经常化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并以此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逐步从具体创建事务中退出,着力跟进创建服务工作。政府的创建重心,要从烦琐的具体创建事务转到服务创建上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管理资源,为群众创建提供资源和智力支持。如,利用党管媒体的优势,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功能,强化宣传激励,倡文明新风;抓好政策保障服务,积极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地集资,形成以政府拨款为主、民间赞助为辅的经费筹措机制,并对基层好的文明建设项目或者团体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支持,等等。
三、善于转化成果,体现群众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果转化”是现阶段文明和谐创建工作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让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得到实惠、精神需求获得满足,是我们开展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创建成果转化为群众可以拥有的巨大财富,实现共创共享的终极目标。一是把“群众创造”,转化为全社会共同拥有并信奉的精神财富。追求理想以至信仰,这是一个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当下,人们缺少的不再是纯粹的物质,而更多的是精神理想。要善于发现并及时总结提炼群众的先进思想。要把在重大活动中凝聚起来的民心和士气,转化为一个地方的精神财富,不断赋予城市精神更多的内涵,把草根创建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先进思想和高尚精神变成全社会的精神财富。二是把文明创建,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服务。能否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获得满足,这是开展群众创建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要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放到建设现代文明城区,推进浙江中西部核心城区建设这个大局去谋划,坚持以创建来优化服务基层群众的各项工作,以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推动服务水平提高和社会环境和谐,让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各种实在的利益,享受优质便捷服务,感受文明和谐生活,同时吸收更多的客商、项目、资金、人才和技术向我区投资创业和汇集,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软实力”。
(作者为婺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傅关福)